关于申报2023宁波市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和浙江省企业百强的通知
[]发表于 2023-03-02 16:23:57 阅读次数:200 次
各区县(市)企联/企协、市级各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宁波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的起步之年。根据今年全市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六大变革”、“两个先行”,打造“六个之都”,大力发展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引导实体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加快建设一流企业,为政府提供我市优胜实体企业发展的相关数据与研究信息,加快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我会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继续开展中国企业500强和省企业百强排序工作的部署,决定继续开展2023宁波市企业百强排序工作,这也是我市第19次开展宁波市企业百强申报工作。市属服装、电子、模具、石化、外贸、上市公司协会等行业协会、各区企联(企协)和相关职能部门等为协办单位。现将2023企业百强排序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全市范围内注册的工业、商贸、建筑、金融、交通、物流、通讯、信息软件、房地产等行业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集团中的二级法人允许申报单项(制造业、服务业)百强排序,但不进入综合百强排序(央企、省企和不参与百强排序的企业集团除外),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没有产业实体的投资集团公司不参加申报。符合中国企业500强和省企业百强入围条件的按中企联、省企联文件精神,由我会统一推荐申报。
二、排序内容和条件
1、申报2023宁波市综合企业百强,要求2022年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28亿元(人民币)以上。
2、申报2023宁波市制造业企业百强,要求2022年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8亿元(人民币)以上。
3、申报2023宁波市服务业企业百强,要求2022年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1.2亿元(人民币)以上。
4、申报2023中国战略性新兴领军企业100强,按照中企联要求推荐上报。具体类别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23号)目录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业分类代码详见附件二。
三、排序方法和程序
1、申报:符合企业百强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写企业百强申报表(下载网址:www.0574ne.cn),申报数据必须真实,由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能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能证明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如上报市、区级以上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亦可由审计机构盖章确认。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纳入申报范围。申报表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5月20日。
2、排序:参照国际上通行做法,以2022年企业营业(销售)收入大小排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3、最终入围企业由宁波市企业百强排序评审会议确认。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资关系、依法纳税和产品质量等方面被执法部门处罚并造成区域性重大影响的企业,不进入当年排序。
4、表彰:凡入围2023宁波市企业百强的,将在“2023宁波市企业家活动日”上进行表彰,并在报刊、专刊及新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其他
1、上市公司所填报的数据,我会承诺保密责任并可签订协议;如因年报披露原因,可适当延期申报,但需与我会提前沟通。
2、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宁波市企业百强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相关银行及职能部门等组成。
4、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同济路169号宁波市企协大厦5楼
联 系 人:沈老师 赵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56119054 56119052
56119057 56119055
电子邮箱:nbqyjxh@126.com
附件:1、2023宁波市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和浙江省企业百强申报表
2、2023宁波市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和浙江省企业百强申报表填表说明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宁波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的起步之年。根据今年全市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六大变革”、“两个先行”,打造“六个之都”,大力发展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引导实体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加快建设一流企业,为政府提供我市优胜实体企业发展的相关数据与研究信息,加快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我会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和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继续开展中国企业500强和省企业百强排序工作的部署,决定继续开展2023宁波市企业百强排序工作,这也是我市第19次开展宁波市企业百强申报工作。市属服装、电子、模具、石化、外贸、上市公司协会等行业协会、各区企联(企协)和相关职能部门等为协办单位。现将2023企业百强排序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全市范围内注册的工业、商贸、建筑、金融、交通、物流、通讯、信息软件、房地产等行业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集团中的二级法人允许申报单项(制造业、服务业)百强排序,但不进入综合百强排序(央企、省企和不参与百强排序的企业集团除外),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没有产业实体的投资集团公司不参加申报。符合中国企业500强和省企业百强入围条件的按中企联、省企联文件精神,由我会统一推荐申报。
二、排序内容和条件
1、申报2023宁波市综合企业百强,要求2022年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28亿元(人民币)以上。
2、申报2023宁波市制造业企业百强,要求2022年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8亿元(人民币)以上。
3、申报2023宁波市服务业企业百强,要求2022年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1.2亿元(人民币)以上。
4、申报2023中国战略性新兴领军企业100强,按照中企联要求推荐上报。具体类别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23号)目录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业分类代码详见附件二。
三、排序方法和程序
1、申报:符合企业百强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写企业百强申报表(下载网址:www.0574ne.cn),申报数据必须真实,由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能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能证明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如上报市、区级以上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亦可由审计机构盖章确认。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纳入申报范围。申报表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5月20日。
2、排序:参照国际上通行做法,以2022年企业营业(销售)收入大小排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3、最终入围企业由宁波市企业百强排序评审会议确认。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资关系、依法纳税和产品质量等方面被执法部门处罚并造成区域性重大影响的企业,不进入当年排序。
4、表彰:凡入围2023宁波市企业百强的,将在“2023宁波市企业家活动日”上进行表彰,并在报刊、专刊及新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其他
1、上市公司所填报的数据,我会承诺保密责任并可签订协议;如因年报披露原因,可适当延期申报,但需与我会提前沟通。
2、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宁波市企业百强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相关银行及职能部门等组成。
4、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同济路169号宁波市企协大厦5楼
联 系 人:沈老师 赵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56119054 56119052
56119057 56119055
电子邮箱:nbqyjxh@126.com
附件:1、2023宁波市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和浙江省企业百强申报表
2、2023宁波市企业百强暨中国企业500强和浙江省企业百强申报表填表说明
宁波市企业联合会
宁波市企业家协会
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2023年3月1日
宁波市企业家协会
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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