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推荐2024市级、省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发表于 2024-04-15 14:30:17 阅读次数:200 次
各区县(市)经信局、企业联合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今年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引导企业切实加强管理创新,深入推进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企业联合会的总步调,进一步总结推广企业管理创新经验,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我会将继续开展2024宁波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申报成果应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时代、新征程,着重体现企业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企业改革、创新和发展等方面的最新管理实践,突出以下重点:
1.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包括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与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践行新型举国体制与企业创新联合体构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与复杂系统工程管理;
2.稳链补链强链与产业安全、战略新兴产业培育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3.新型技术改造与绿色低碳转型、高端化升级与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发展;
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国资央企价值创造;
5.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数据治理与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探索的新模式;
6.深化国际经贸合作与国际风险防范、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与高水平“走出去”;
7.市场开拓与品牌培育、财务管控与合规管理、员工激励与高端人才队伍建设、ESG管理与履行社会责任等。
二、申报单位要求
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包括在宁波市注册的各个行业、各种所有制和各种规模的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践满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5月31日),且取得实效。每家企业(集团公司)申报成果不超过两项(包括集团下属企业)。
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共5页),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报告书中务必准确填写申报企业和推荐单位联系信息,以便准确通知审定结果。每项成果需报送电子版及书面材料(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一式八份),报送至宁波市企业联合会。申报截止时间为 5月31日,逾期不列入本年度审定范围。推荐报告书电子版,以及主报告撰写要求、主报告排版要求可以从协会网站 www.0574ne.cn 下载。主报告和推荐报告书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在合规性审核中将直接淘汰。
三、成果推荐
企业申报的管理创新成果,首先参加2024市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评审,被评为市级一等奖的成果,由我会推荐上报参加省级管理创新成果的审定。入围省级创新成果一等奖的成果由省企联推荐上报参加国家级管理创新成果的审定。电力行业系统内部单位及企业可参加市级评审,省级评审均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进行自评后统一推荐,我市不做单独推荐。
四、评审办法
根据申报材料,经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定出结果。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学者组成。
五、评审费用:市级评审费由本协会承担。
六、材料寄送至: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同济路169号宁波市企协大厦5楼
联 系 人: 赵老师 宋老师
联系电话:56119052 56119053
邮 箱:545759179@qq.com
附件:1、2024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2、2024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3、2024创新成果主报告排版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今年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引导企业切实加强管理创新,深入推进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企业联合会的总步调,进一步总结推广企业管理创新经验,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我会将继续开展2024宁波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申报成果应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时代、新征程,着重体现企业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企业改革、创新和发展等方面的最新管理实践,突出以下重点:
1.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包括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与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践行新型举国体制与企业创新联合体构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与复杂系统工程管理;
2.稳链补链强链与产业安全、战略新兴产业培育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3.新型技术改造与绿色低碳转型、高端化升级与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发展;
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国资央企价值创造;
5.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数据治理与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探索的新模式;
6.深化国际经贸合作与国际风险防范、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与高水平“走出去”;
7.市场开拓与品牌培育、财务管控与合规管理、员工激励与高端人才队伍建设、ESG管理与履行社会责任等。
二、申报单位要求
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包括在宁波市注册的各个行业、各种所有制和各种规模的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践满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5月31日),且取得实效。每家企业(集团公司)申报成果不超过两项(包括集团下属企业)。
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共5页),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报告书中务必准确填写申报企业和推荐单位联系信息,以便准确通知审定结果。每项成果需报送电子版及书面材料(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一式八份),报送至宁波市企业联合会。申报截止时间为 5月31日,逾期不列入本年度审定范围。推荐报告书电子版,以及主报告撰写要求、主报告排版要求可以从协会网站 www.0574ne.cn 下载。主报告和推荐报告书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在合规性审核中将直接淘汰。
三、成果推荐
企业申报的管理创新成果,首先参加2024市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评审,被评为市级一等奖的成果,由我会推荐上报参加省级管理创新成果的审定。入围省级创新成果一等奖的成果由省企联推荐上报参加国家级管理创新成果的审定。电力行业系统内部单位及企业可参加市级评审,省级评审均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进行自评后统一推荐,我市不做单独推荐。
四、评审办法
根据申报材料,经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定出结果。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学者组成。
五、评审费用:市级评审费由本协会承担。
六、材料寄送至: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同济路169号宁波市企协大厦5楼
联 系 人: 赵老师 宋老师
联系电话:56119052 56119053
邮 箱:545759179@qq.com
附件:1、2024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2、2024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3、2024创新成果主报告排版要求
宁波市企业联合会
宁波市企业家协会
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2024年4月15日
宁波市企业家协会
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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