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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推荐2018市级、省级、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企业家协会]发表于 2018-03-14 09:51:26 阅读次数:200

各县(市)区经发局(经贸局、发改局)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市级各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工作弘扬企业创新精神,充分发挥企业管理创新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为体现我市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和创新发展趋势,为全市企业管理创新树立示范引领标杆。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和省企联今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018宁波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组织好创新成果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和范围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是指企业运用现代化管理思想及理论、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从各企业实际出发,在管理理念、组织与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所进行的成功探索。它必须同时符合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五项要求。即反映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已进行的成功实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显著。

二、申报重点

    2018年度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重点:国企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发展、企业改革瘦身健体与提质增效、产能优化与兼并重组、商业模式创新、激励机制建设与市场化机制创新、质量提升与品牌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与协同创新、两化深度融合与智能制造、“双创”平台建设与新业态培育、国际化经营与市场开拓、集团管控与风险防范、对标管理与精细化改造、绿色发展与社会责任管理等。

三、申报企业不论申报市级、省级或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必须认真填写(打印)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推荐报告书应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和效益性,推荐报告书及有关推荐申报问题解答可以从www.0574ne.cn网址上下载。

四、企业申报的管理创新成果,首先参加2018宁波市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评审,评为宁波市级创新成果一等奖的成果,由我会推荐上报参加省级管理创新成果的审定。评上省级创新成果一等奖的成果由省企联推荐上报参加国家级管理创新成果的审定。获奖企业将作为下一年度评选宁波竞争力百强的条件之一。

五、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和地方、行业推荐的原则,成果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单位由各县(市)区经发局(经贸局、发改局)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市级各行业协会在推荐报告书上签署意见并盖推荐单位公章。

六、一个企业(集团公司)申报成果一般不要超过两项(包括集团下属企业)。申报的成果属于集体创造的,可填写主要创造人1-2人,参与创造人不超过10人。超过上述限额的人员,由本企业自行表彰。成果参与创造人必须是实际参与本成果的创造实践,并确有贡献的本企业人员,企业外人员均不可列为创造人。

七、2018企业创新成果材料一式十份,必须装订成册(或活页装订)及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宁波市企业联合会。截止时间为4月30日,过期不再列入2018评审范围。市企联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评审委员会的有关专家(学者)深入企业考察、指导。最后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评议和审定。

    八、评审费用:市级评审费由协会承担,不收任何费用。

九、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各行业协会与相关企业要加强沟通协调,有序开展工作,要加大对企业的宣传推广力度,努力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管理创新和成果总结,促进企业管理升级。

    十、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47号亚细亚B座405—407室

联系电话:56119052     87367103 (兼传真)

联系人:张光达   赵颖    邮编:315010

电子邮箱:NBzhangguangda@126.com

QQ:545759179                          

                     

         

 

                             宁波市企业联合会

                             宁波市企业家协会

                           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20183月8
 

附件1:推荐报告书
附件2:报告撰写要求
附件3:成果效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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