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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宁波市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企业家协会]发表于 2018-03-14 10:00:20 阅读次数:200

各会员企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精神,充分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企业家地位和价值,凝聚树立企业家积极向上、干事创业、敢于担当、争创一流的正面激励导向。我会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十七届宁波市优秀企业家”、“2018宁波市企业家创业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旨在鼓励我市企业做强主业、补齐短板,增强发展动能,提升创新水平;在依法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及构建和谐企业等方面发挥的示范和表率作用的企业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综合:“第十七届宁波市优秀企业家”,名额20名左右;

2、单项:“2018宁波市企业家创业创新奖”,名额10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企业家评选条件

1、候选人须是2017年12月31日前加入本协会的团体会员,且积极参与协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

2、所在企业2017年销售(营业)收入在2.5亿元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提交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创新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

3、候选人在本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主席、总裁、总经理(厂长)等主要领导职务5年以上(含5年)(国有大型企业,因工作调动,可含调任前企业同级任职期限)

4、所在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上缴税金等)有显著提高。

5、所在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地区本行业前列;企业在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循环经济和管理创新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6、开展和谐企业创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有良好公众形象。

7、近三年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先。

8、获得优秀企业家的须能够出席“2018企业家活动日”(2018年7月底或8月)。

9、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已评过市级优秀企业家,不再参加本届评选活动。

10、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关系、依法纳税、产品质量等方面,评选年度内被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并造成区域性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得参加当年优秀企业家评选。

(二)企业家创业创新奖评选条件

1、候选人须是2017年12月31日前加入本协会的团体会员,且积极参与协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

2、候选人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并任期3年以上,所在企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或利润总额在500万元以上,提交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级主管部门证明。

3、在任职期间通过创业创新、转型升级、降低管理成本等措施,经济效益显著增长,业绩突出(2017年经济指标比基期有明显增长)。

4、企业规章制度健全,组织实施较好,近二年无重大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事故。

5、积极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员工有明显幸福感。

6、通过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等措施成绩突出,近二年内获得过省、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者优先。

7、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并有良好公众形象。

8、获得企业家创业创新奖的须出席“2018企业家活动日”(2018年7月底或8月)。

三、推荐申报(含单项)

1、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由企业自愿推荐申报,所在企业或街道党组织签字并盖章。

2、优秀企业家推荐须填写“第十七届宁波市优秀企业家推荐表”一式二份;业绩书面材料一份,字数2500-3000字左右,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本人所获得的主要成果、奖励、荣誉,主要先进事迹等,推荐表、业绩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推荐表见附件二,表格下载:www.0574ne.cn)

3、企业家创业创新奖推荐须填写“2018宁波市企业家创业创新奖推荐表”一式二份;业绩书面材料一份,字数2000字左右,对照创业创新奖评选条件作侧重介绍,推荐表、业绩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推荐表见附件三,表格下载:www.0574ne.cn)

4、候选人均需提交彩色生活工作电子照2张(照片要求2M以上,用光盘或QQ文档形式报送)。

5、申报时间截至2018年4月30日。

四、评审、表彰

1、秘书处根据申报材料经初步审核后,实地考察候选人及其企业,形成审意见召开优秀企业家评审委员会会议,讨论、评审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由协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代表组成。

2、经讨论、评审的候选人名单,将在协会网站、通讯上予以公示,听取会员单位意见,公示无异议的报请会长会议审议确定当年宁波市优秀企业家名单。

3、获得第十七届宁波市优秀企业家、2018宁波市企业家创业创新奖的企业家将在我会举办的2018宁波市企业家活动日上表彰、颁奖,并在报刊、会刊上榜公布。

五、其他

1、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联系方式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47号亚细亚B座405-407室

   编:315000

人:徐伯杭  56119051

宋世钧  56119051   56119057   QQ:565114656

沈晓亚  56119054   QQ:458058751

   真:56119057   87343630   87367103

电子邮箱:nbqyjxh@126.com

 

附件:1、第十七届宁波市优秀企业家推荐表填报说明

     2、第十七届宁波市优秀企业家推荐表

     3、2018宁波市企业家创业创新奖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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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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