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团体会员说明
本会是由宁波市境内的企业、企业家(雇主)和企业团体自愿发起、组建,经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群众性、非营利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市性社团组织,分别成立于1985年2月、1985年6月、2000年9月。接受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和浙江省企业联合会、浙江省企业家协会、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业务指导,并且我协会荣获中国企业家协会理事单位和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
协会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坚持为企业、企业家(雇主)服务;维护企业、企业家(雇主)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促进我市企业持续和谐发展。
根据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章程规定,现将吸收团体会员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会员范围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按期交纳“三会”会费,并在市工商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地在本区域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均可加入我协会,成为协会团体会员。
二、入会手续
1、填写入会申请表
2、入会企业家免冠近照二张
三、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入会报批手续,由会员服务部收齐有关资料,送秘书处审核通过。
企业入会申请批准后,发会员证,同时缴纳当年会费,或汇入协会开户银行。
四、会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3、优先享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
4、对本协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
5、有资格被推荐为全市、全省、全国优秀企业家及其他荣誉称号;
6、有权通过本会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维护其合法权益;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的义务
1、遵守章程,执行决议;
2、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4、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5、向本会提供研究成果、调研报告及参考资料;
6、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7、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会 费
1、会费交纳标准:
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单位,会费20000元/年/三会;
常务理事单位,会费8000元/年/三会;
理事单位,会费5000元/年/三会;
会员单位,会费3000元/年/三会。
2、会费用途:
(1)市“三会”按照章程所开展的工作调研、交流、宣传等公益活动;
(2)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副会长等相关会议;
(3)组织举办论坛、讲座、培训等相关活动;
(4)组织举行企业家迎春联欢会、企业家活动日等重大活动;
(5)为会员提供保健体检等有关服务;
(6)为会员提供发放相关通讯、刊物资料等服务;
(7)开展接待、联络和对外交流等活动;
(8)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工资薪酬及日常办公经费等。
3、建立会费专项帐目,定期审计和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收支情况,随时接受协会各级领导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七、上述各项如有疑问,请于协会秘书处联系。
协会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同济路169号宁波市企协大厦5楼
邮 编:315033
联系电话:5611905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宁波市企业家协会
银行帐号:33200627101201504015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银行帐号:33200627101801002645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宁波市企业联合会
银行帐号:332006271018010026534
附件:会员登记表
协会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坚持为企业、企业家(雇主)服务;维护企业、企业家(雇主)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促进我市企业持续和谐发展。
根据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章程规定,现将吸收团体会员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会员范围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按期交纳“三会”会费,并在市工商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地在本区域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均可加入我协会,成为协会团体会员。
二、入会手续
1、填写入会申请表
2、入会企业家免冠近照二张
三、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入会报批手续,由会员服务部收齐有关资料,送秘书处审核通过。
企业入会申请批准后,发会员证,同时缴纳当年会费,或汇入协会开户银行。
四、会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3、优先享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
4、对本协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
5、有资格被推荐为全市、全省、全国优秀企业家及其他荣誉称号;
6、有权通过本会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维护其合法权益;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的义务
1、遵守章程,执行决议;
2、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4、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5、向本会提供研究成果、调研报告及参考资料;
6、向本会反映有关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7、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会 费
1、会费交纳标准:
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单位,会费20000元/年/三会;
常务理事单位,会费8000元/年/三会;
理事单位,会费5000元/年/三会;
会员单位,会费3000元/年/三会。
2、会费用途:
(1)市“三会”按照章程所开展的工作调研、交流、宣传等公益活动;
(2)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副会长等相关会议;
(3)组织举办论坛、讲座、培训等相关活动;
(4)组织举行企业家迎春联欢会、企业家活动日等重大活动;
(5)为会员提供保健体检等有关服务;
(6)为会员提供发放相关通讯、刊物资料等服务;
(7)开展接待、联络和对外交流等活动;
(8)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工资薪酬及日常办公经费等。
3、建立会费专项帐目,定期审计和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收支情况,随时接受协会各级领导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七、上述各项如有疑问,请于协会秘书处联系。
协会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同济路169号宁波市企协大厦5楼
邮 编:315033
联系电话:5611905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宁波市企业家协会
银行帐号:33200627101201504015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银行帐号:33200627101801002645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宁波市企业联合会
银行帐号:332006271018010026534
附件:会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