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服务平台 > 协会服务中心 > 服务中心介绍 >  > 内容

法律服务中心

[企业家协会]发表于 2013-11-08 00:00:00 阅读次数:200

为了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服务,增强市“三会”的服务功能,提升市“三会”的服务质量,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将法律服务中心改为常设工作机构,配备了主任副主任(兼),并调整工作职责如下:

一、开展持续、广泛的走访和调研,积极参与“三会”的片组活动,了解和把握会员企业法律管理的现状和对法律服务的真实需求。

二、建立与会员企业的工作联系机制,与会员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和法务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互动,组织接待会员企业来访,回答会员企业咨询,及时解决会员企业的疑难问题。

三、借助电子渠道、虚拟空间和“三会”刊物,及时传递最新法律信息,并不定期地就一些共性的法律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协助会员企业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预防法律风险。

四、协助选择、组织、聘请专业律师,为会员企业的投资、融资、收购、兼并、托管、租赁和企业的设立、登记、重组、改制、挂牌、上市、清算、破产等非诉讼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五、协助选择、组织、聘请专业律师,代理会员企业的各类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尤其是标的巨大、跨区跨境、疑难复杂的外经外贸、海事海商、知识产权和建筑地产等诉讼事项。

六、根据相关规定和专项授权,组织或协助开展仲裁、调解和公证活动,及时化解会员企业的矛盾与纠纷,避免相互之间的对抗与冲突。

七、自行或选择专业律师,应邀参与会员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和重大内部决策,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帮助会员企业从源头上防控法律风险。

八、围绕会员企业普遍关心的前沿和热点问题,不定期地组织专业律师或其他法律专家开展课题研究,并面向会员企业领导人举办专题法律讲座。

九、不定期地组织专业律师或其他法律专家对会员企业的法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提高内部法务管理水平。

十、完成市“三会”领导交办的或会员企业委托的其他任务。

 


协会地址:江北区同济路169号企协大厦5楼
协会电话:0574-56119055 87343630(传真)
法律顾问:赵永清  电话:13805860384


其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