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宁波市企业百强、浙江省企业百强及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
[]发表于 2025-04-08 08:56:31 阅读次数:200 次
各区县(市)企联/企协、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经济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会按照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相关工作部署,现就2025年度宁波市企业百强、浙江省企业百强及中国企业百强申报、发布工作通知。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5宁波市企业百强申报、发布工作,在此基础上推荐参加省百强和中国500强。在市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今年是我市第21次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全市范围内注册的工业、商贸、建筑、金融、交通、物流、通讯、信息软件、房地产等行业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集团中的二级法人允许申报单项(制造业、服务业)百强排序,但不进入综合百强排序,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没有产业实体的投资集团公司不参加申报。符合中国企业500强和省企业百强入围条件的按中企联、省企联文件精神,由我会统一推荐申报。
二、排序内容和要求
1、申报2025宁波市综合企业百强,要求2024年度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3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申报2025宁波市制造业企业百强,要求2024年度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9亿元(人民币)以上。
3、申报2025宁波市服务业企业百强,要求2024年度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1.4亿元(人民币)以上。
4、符合中国企业500强需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请于2025年5月30日之前,登录(www.cectop500.cn)网站进行申报。
5、申报2025中国战略性新兴领军企业100强,按照中企联要求推荐上报。具体类别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23号)目录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业分类代码详见附件2。
三、排序方法和程序
1、申报:符合企业百强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写企业百强申报表(下载网址:www.0574ne.cn),申报表需用电脑输入方式填写,打印后由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连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统一寄交我会。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纳入申报范围。申报表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5月20日前。
2、排序:参照国际上通行做法,以2024年度企业营业(销售)收入大小排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3、表彰:凡入围2025宁波市企业百强的,将在“2025宁波市企业家活动日”上表彰,在报刊、专刊及自媒体上予以发布。
四、其他
1、上市公司所填报的数据,我会承诺保密责任并可签订协议;如因年报披露原因,需与我会提前沟通,可适当延期申报。
2、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宁波市企业百强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银行等组成。
4、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同济路169号宁波市企协大厦5楼
联系人:沈老师 赵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56119054 56119052 56119057 56119055
电子邮箱:nbqyjxh@126.com
附件:1、2025宁波市企业百强、浙江省企业百强及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含跨国公司100大、战新企业100强、大企业创新100强)
2、2025宁波市企业百强、浙江省企业百强及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含跨国公司100大、战新企业100强、大企业创新100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经济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会按照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相关工作部署,现就2025年度宁波市企业百强、浙江省企业百强及中国企业百强申报、发布工作通知。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5宁波市企业百强申报、发布工作,在此基础上推荐参加省百强和中国500强。在市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今年是我市第21次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全市范围内注册的工业、商贸、建筑、金融、交通、物流、通讯、信息软件、房地产等行业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集团中的二级法人允许申报单项(制造业、服务业)百强排序,但不进入综合百强排序,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没有产业实体的投资集团公司不参加申报。符合中国企业500强和省企业百强入围条件的按中企联、省企联文件精神,由我会统一推荐申报。
二、排序内容和要求
1、申报2025宁波市综合企业百强,要求2024年度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3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申报2025宁波市制造业企业百强,要求2024年度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9亿元(人民币)以上。
3、申报2025宁波市服务业企业百强,要求2024年度完成营业(销售)收入达到1.4亿元(人民币)以上。
4、符合中国企业500强需线上线下同时进行,请于2025年5月30日之前,登录(www.cectop500.cn)网站进行申报。
5、申报2025中国战略性新兴领军企业100强,按照中企联要求推荐上报。具体类别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23号)目录分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行业分类代码详见附件2。
三、排序方法和程序
1、申报:符合企业百强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写企业百强申报表(下载网址:www.0574ne.cn),申报表需用电脑输入方式填写,打印后由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连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统一寄交我会。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纳入申报范围。申报表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5月20日前。
2、排序:参照国际上通行做法,以2024年度企业营业(销售)收入大小排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3、表彰:凡入围2025宁波市企业百强的,将在“2025宁波市企业家活动日”上表彰,在报刊、专刊及自媒体上予以发布。
四、其他
1、上市公司所填报的数据,我会承诺保密责任并可签订协议;如因年报披露原因,需与我会提前沟通,可适当延期申报。
2、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宁波市企业百强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银行等组成。
4、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同济路169号宁波市企协大厦5楼
联系人:沈老师 赵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56119054 56119052 56119057 56119055
电子邮箱:nbqyjxh@126.com
附件:1、2025宁波市企业百强、浙江省企业百强及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含跨国公司100大、战新企业100强、大企业创新100强)
2、2025宁波市企业百强、浙江省企业百强及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含跨国公司100大、战新企业100强、大企业创新100强)
宁波市企业联合会
宁波市企业家协会
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2025年4月7日
宁波市企业家协会
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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